行业资讯 | 国务院发文,2020年前着重发展这两大医学中心,思路已定!

时间:2019-08-12     作者:    浏览:

7月24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会议指出,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要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是中国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显著优势。

会议强调,开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主要任务是在北京、上海等医疗资源富集地区遴选若干优质医疗机构,通过建设分中心、分支机构,促进医师多点执业等多种方式,在患者流出多、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集团化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随着医改不断向纵深推进,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疗服务水平实现较快提升,但医疗机构布局和能力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之间还有差距。

规划两大中心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2017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我国正式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设置工作。

按照官方发布的规划解读,伴随老龄化、城镇化等社会经济转型过程,居民基本健康需求增长迅速,呈现出多样化特点,供给侧结构性问题仍旧突出,医疗机构布局和能力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之间还有差距。

一是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优质医疗资源短缺。

二是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且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省份和城市。

三是医疗服务体系不完善,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尚未形成,出现患者向大医院集中、跨区域就诊的现象。

四是国内医院在科研、学术、成果转化等医学高精尖领域与国际顶尖水平还有距离。

因此,启动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设置工作就是要强化医疗服务体系顶层设计,构建以国家医学中心为引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临床研究、人才培养、技术转化、技术辐射和管理示范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我国医疗技术水平与国际并行,不断提高我国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两大中心规划内容有哪些?

《规划》指出,到2020年,依托现有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合理规划与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含综合和专科),充分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通过合理规划、能力建设和结构优化等举措,进一步完善区域间优质医疗资源配置,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促进医疗服务同质化,逐步实现区域分开,推动公立医院科学发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按照《规划》:

国家医学中心将按综合、肿瘤、心血管等专科类别设置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设置建设1个综合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原则上,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区域分别设置专科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国家医学中心将按专科类别设置

根据《规划》,国家医学中心将在全国范围按综合、肿瘤、心血管、妇产、儿童、传染病、口腔、精神专科类别设置。同时,根据重大疾病防治需求,设置呼吸、脑血管、老年医学专业国家医学中心。设置的具体数量与类别根据工作需要与实际情况确定。

每个省设置建设1个综合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建设1个综合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原则上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6个区域,每个区域按照肿瘤、心血管、妇产、儿童、传染病、口腔、精神等专科设置相关专科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对涉及国家重大战略规划的重点省份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设置的具体数量与类别根据工作需要与实际情况确定。

国家医学中心发挥牵头作用

国家医学中心的主要定位是在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高水平基础医学研究与临床研究成果转化、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医院管理等方面代表全国顶尖水平、发挥牵头作用,在国际上有竞争力。

引领全国医学技术发展方向,为国家政策制定提供支持,会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带动全国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水平提升。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主要定位是在疑难危重症诊断与治疗医学人才培养、临床研究、疾病防控、医院管理等方面代表区域顶尖水平。协同国家医学中心带动区域医疗、预防和保健服务水平提升,努力实现区域间医疗服务同质化。

国家医学中心与区域中心

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一个适宜规模的医院为主体,联合本区域内其他医院(含1家中医医院)共同承担区域中心的功能和任务。

主体医院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覆盖与其职责任务相对应的临床主要专科;要满足疑难重症诊疗需要,专业构成、病种分布和患者来源合理,并符合相应中心的设置标准。

两大中心建设如何落地实施?

2019年1月2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优先考虑专科特色突出、综合实力强的综合医院,区域内有2家以上适宜医院的可以考虑共同建设。

目标

《方案》明确,2019 年,完成神经、呼吸和创伤专业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儿科、心血管、肿瘤、神经、呼吸和创伤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

2020 年,完成妇产、骨科、传染病、口腔、精神专业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妇产、骨科、传染病、老年医学、口腔、精神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

到 2020 年,建立对各类别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评定机制,根据需要,设置相应专科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成以国家医学中心为引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遴选

在遴选程序上,《方案》指出,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医院的遴选工作,按照设置规划和标准的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遴选细则,对申报医院进行评估审核,择优选择申报医院,形成评估报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各地申报医院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现场复核,根据规划、设置标准和评估复核情况,结合业内评议,对各类别国家级中心设置建设进行统筹考虑,对通过考核的申报医院,设置成为相应类别的 国家医学中心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考核

《方案》强调,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考核方案和指标,同步设置同步考核。将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医疗辐射带动、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改革措施纳入监督考核范畴,并对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主体医院落实功能定位、承担相关职责任务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连续3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国家医学中心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资格并撤牌,主体医院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医学中心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并将结果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报。

香港澳华作为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院建筑与装备分会的会员单位,主持编写了《中国医院装饰工程设计评价标准》、《中国医院标识导向系统评价标准》、《医院水系统处理技术与工艺指南》、《医院水系统处理设计导则》;参与编写了《医养结合设施规划设计标准》、《医院建筑设计评价标准》、《肿瘤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行业规范及行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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